經過兩天的衝刺,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終於在委員會審查完畢了。
文化藝術獎助條例,已將很多年沒有修正了,這次大修正把藝術文化工作者的勞動權益、智財權益納了進去,宜瑾覺得是一大進步。像是之前的乙方事件,宜瑾認為公部門所屬的單位應該要具備保護創作方的意識,由公部門起一個帶頭的作用,讓藝文工作者的心血能有所保障。而藝文工作者的低薪、長期過勞的勞動環境確實是文化部要正視的問題,如果低薪環境造成人才無法久留,也只會讓這個產業環境以及藝文品質是無法有效提升,尤其在老年生活或是發生職業災害時,更讓這些藝文工作者更顯得無助,所以宜瑾也在這次會議上為我們的藝文工作者發聲。
另外一個重頭戲就是稅制的改革,20年前台灣藝術品拍賣市場是非常興盛的,佳士得、蘇富比這些國際大型拍賣行都有在台灣設立據點,但是因為當年的稅制變化,讓台灣的市場環境變得沒有競爭力,如今我們讓拍賣市場活絡起來,需要稅制大改造,把稅制調整成為分離課稅,簡便稅務的程序,讓拍賣行重回台灣,也讓整個周邊觀光產業重新活耀起來,我想這就是本次修法的重點。但宜瑾也認為文化部有責任把後續的配套措施做起來,稅制改革是第一步,後續配套也要跟上來,台灣才有望跟香港比拚,成為亞洲藝術品交易市場的核心。
大家一起來為藝文產業打拼加油!!!